萌寵餐廳
貓咖啡
萌寵飲品店
……
這些萌萌噠的場所
你們去過嗎?
“寵物互動體驗館”
是一種新興經營業態
為指導經營者合法規范經營
市市場監管委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
《天津市室內寵物互動體驗經營規范指引》
《指引》中明確——
本指引所稱室內寵物互動體驗是指飼養和提供貓、兔、鴨等動物寵物供消費者進行觀賞、撫摸、投喂等互動體驗,并收取門票費、投喂費等費用的經營活動。有“寵物互動體驗館”、“萌寵餐廳”、“貓咖啡”、“萌寵飲品店”等經營模式。不包含取得正規資質的動物園萌寵體驗項目及獨立的室外萌寵互動樂園等。
禁止將犬類供消費者觀賞和接觸。
同一經營主體不得以食品經營、寵物互動體驗一體店形式開展經營;
不同主體設在相鄰經營場所的食品經營、寵物互動體驗關聯店,應確保食品經營場所與寵物互動體驗場所嚴格分隔,食品經營場所、設施設備和從業人員不能共用混用,且不得在寵物互動體驗場所直接向消費者提供食品銷售或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場所內禁止飼養禽、畜等動物。
市市場監管委也發布通知——
各區市場監管局請根據《指引》加強對轄區室內寵物互動體驗經營單位的指導規范,及時排查并消除“萌寵餐廳”等經營者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問題。
《指引》全文——
天津市室內寵物互動體驗經營規范指引
“寵物互動體驗館”是一種新興經營業態。為指導經營者合法規范經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滿足人民群眾對新型消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指引。
一、在本市范圍內從事室內寵物互動體驗經營,適用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稱室內寵物互動體驗是指飼養和提供貓、兔、鴨等動物寵物供消費者進行觀賞、撫摸、投喂等互動體驗,并收取門票費、投喂費等費用的經營活動。有“寵物互動體驗館”、“萌寵餐廳”、“貓咖啡”、“萌寵飲品店”等經營模式。不包含取得正規資質的動物園萌寵體驗項目及獨立的室外萌寵互動樂園等。
三、寵物互動體驗經營活動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要求。鼓勵成立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幫助從業者誠信經營、合法經營。
四、寵物互動體驗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營業執照,實際經營地址與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應當保持一致,并將營業執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五、經營者應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對應強制免疫的動物,按規定做好相關病種的免疫;建立防疫消毒、染病動物隔離以及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制度,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內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應當根據動物的習性等特征,制定相應的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并在消費者消費體驗之前明確告知。加強對未成年消費者的保護和看管。禁止將犬類供消費者觀賞和接觸。
七、野生動物用于寵物互動體驗的,按照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八、經營者應保持經營場所環境整潔,場所條件應符合國家相關設置標準及要求。
九、同一經營主體不得以食品經營、寵物互動體驗一體店形式開展經營;不同主體設在相鄰經營場所的食品經營、寵物互動體驗關聯店,應確保食品經營場所與寵物互動體驗場所嚴格分隔,食品經營場所、設施設備和從業人員不能共用混用,且不得在寵物互動體驗場所直接向消費者提供食品銷售或餐飲服務;餐飲服務場所內禁止飼養禽、畜等動物。
十、經營者應當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欺騙、誘導消費者。
十一、經營者依法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免除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或排除消費者正當權益,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拒絕消費者合法訴求。
十二、鼓勵經營者探索“智慧 ”經營模式,利用互聯網技術,打造沉浸式虛擬體驗、線上互動等替代模式,以更加多元、更加安全的方式滿足消費者寵物互動體驗需求。
十三、鼓勵經營者購買相應的經營者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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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天津廣播
來源: 天津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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